(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1/ 字數: 2279)

孫校長這本新書,探討企業倫理和企業社會責任的問題,寫作時間跨越金融海嘯爆發之前到經濟衰退開始之後,全書兼有事前的預言和事後的反思。海嘯之前,孫校長就斷言,嚴厲的沙賓法(Sarbanes-Oxley Act, 2002)不能防止企業作弊。海嘯之後,他更痛斥「太多人做了太多『太超過』的事,結果釀成大禍」。
為什麼嚴刑峻法也阻擋不了「太超過」的惡行?孫校長指出,是因為大家忽略了倫理的重要:「人如果缺少倫理的節制,一心一意想賺錢,不論制度如何健全,懲罰如何嚴厲,都難免發生弊端,特別是當面臨重大的利害選擇之際。」
作者再三引用孔子的名言:「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為政第二);他也引述《經濟學人》(Economist )的報導:「很多人都同意,解決美國企業倫理問題唯一的方法,就是解雇所有35歲以下擁有MBA學位的員工。」(2007年5月12日,第71頁),因為這些人沒有接受適當的倫理教育。這兩段話,相隔2,500年,卻都凸顯倫理的重要。缺乏倫理的基礎,再多的嚴刑峻法,也改變不了...

已經是會員?立即登入
繼續閱讀全文
免費註冊會員帳號
可享每月三篇文章免費讀
註冊免費會員
訂閱數位版
訂閱數位版即可立即無限暢讀全站優質文章、影音等豐富內容
首月 / NT$60
每月定期扣款,隨時可線上申請暫停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