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高階主管覺得時間壓力不斷增加(大概很少人不是如此吧),但為什麼又把更多事攬到自己身上?這似乎有違常理,但根據我們過去二十年對「長」字輩主管的研究,執行長的平均控制幅度(span of control)已經倍增,因為直接向執行長報告的主管人數,由1980年代中期的五人左右,提高到2000年代中期的接近十人。如果考量到今天的公司無論在複雜程度、全球分布,甚至是受到嚴格檢視的情況,都超過先前世代,那麼執行長權限的大躍升就更為可觀。



以2010年接任鄧白氏(Dun & Bradstreet)董事長兼執行長的莎拉.麥修(Sara Mathew)為例,除了前任轄下的六位直屬部屬,她又添上自己擔任營運長時期的十名團隊成員。此外,她選擇不另外派人取代她原先營運長的角色,因為不想讓額外的變動增加部屬負擔,更關鍵的是,她希望掌控整個組織的現況,以便在必要時迅速調整方向。

麥修的例子,正好可說明我們二十年來在長字輩主管研究中發現的兩項趨勢。首先,新上任的執行長特別會擔起更寬廣的職責,因為他們力求全盤了解公司,而新科技也讓他們得以更直接地接觸更多人。但經過一段時日,等情況穩定下來後,他們就會逐漸減少控制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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