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1/ 字數: 393)

我在1964年接掌萬豪國際時,跌破許多人的眼鏡。畢竟,當年我才32歲,在公司全職工作也才八年。我父親在1927年創辦這家公司,從華府一個賣沙士的攤位起家,後來進軍餐館業與旅館業。他手下有一位經驗豐富的執行副總裁,許多人認為他會是接班人。這位副總裁比我年長二十歲,精通財務。但他事必躬親,花許多時間細讀合約,重複做公司律師已經做過的工作。他不善處理人際關係,也不了解這個行業如何運作。公司董事會中有一位資深成員,曾擔任三家公司的董事長,相當受到我父親倚重。這位董事認為,執行副總裁並不是理想的接班人選,敦促我父親讓我擔任執行長。畢竟,我從小跟著父親進出餐廳,學習這一行的林林總總,而且我從14歲開始就在萬豪打工,做過各種不同工作。父親原本擔心我年紀太輕,但當時萬豪的規模還不大,年營收約8,500萬美元;此外我想,他也認為自己在世上還有好幾年可活,萬一我出了什麼差錯,他可以隨時伸出援手。

(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2/ 字數: 393)

圖/比爾.馬瑞歐(左)與他父親,大約是1972年;COURTE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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