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企業跟顧客的距離很近,「信用」是件相當簡單的事。畢竟,商人原本就認識顧客本人,因此有充分的資訊來判斷顧客是否有能力付錢。不過,當美國的領土從東岸向西部擴張,債權人和債務人的距離愈來愈遠之後,風險就會變得大的多。「1837 年大恐慌」(Panic of1837)就是一例。

在那之後發生了為期六年的經濟蕭條,再加上許多企業倒閉,路易士.泰班(Lewis Tappan)因而於1841 年在紐約市建立美國有史以來的第一家徵信機構「商業機構」(Mercantile Agency)。它對企業償債的能力做出評等,並在一系列指南裡刊出評等結果。不久,羅柏.鄧(Robert Dun)就買下它。之後,商業機構跟另一家由約翰.白萊德史崔特(John Bradstreet)創辦的競爭對手公司合併。

如同兢兢業業在美國邊疆地區努力拓展業務的企業一樣,鄧白氏集團(Dun & Bradstreet)跟其他信用機構在好幾個領域中,都是開拓先鋒的代表。它們了解現代商業需要一種全新的基礎,因此賦予徵信報告前所未有的客觀性。這些徵信公司對資料數據的蒐集、獲取、集中、儲存,同時也預告了資訊時代即將到來。

( 蘇偉信譯自“Th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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