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衝突狀態,並不是什麼新鮮事。早在1997 年,哈佛大學教授麥可.比爾(Michael Beer) 就在〈人力資源職能的轉變〉(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Human Resource Function,刊於1997年春季號《人力資源管理》〔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一文中,分享了他對人資的想法。他在當時提到了一個前提,就是人資必須從組織的行政功能,轉換成為策略伙伴的關係。一年後,戴夫.尤瑞奇(Dave Ulrich)在《哈佛商業評論》的一篇文章中問道:「我們應該廢除人資嗎?」(編按:該篇文章為〈人才策略的關鍵一役〉〔“A New Mandate for Human Resources,”HBR ,January-February 1998;繁體中文版於2010年10月號刊出〕)各位,那是15年前的事了,而我們現在還在問同樣的問題。我是一個有三十年經驗的人力資源資深從業人員,看到企業思想領袖開始對這個行業感興趣,覺得很興奮。這包括2014年稍早在《哈佛商業評論》中寫了有關整頓人資文章的瑞姆.夏藍(Ram Charan,該篇文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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