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的人很熟悉創投基金的傳統運作模式:一家投資公司謹慎地把資本分散投資在一組新創公司之中,心底知道大多數的投資都會失敗,但如果幸運的話,少數幾個成功的投資案帶來的財務報酬,會讓整體創投活動的獲利相當可觀。不過,過去四十多年以來,存在著另一種模式:企業創投,也就是一家非常大型的企業投資於新創公司,這些公司通常屬於鄰近產業。傳統創投基金關注的全是財務報酬,但大多數企業創投的動機是策略性報酬。大型企業了解本身突破性創新的能力,無法與新創公司相提並論,於是他們便運用內部的創投公司,來獲取有關新產品的知識。這些知識,可能會提升他們的競爭地位,甚至如果新創公司的創新技術足以翻轉產業競爭情勢的話,大型企業可能會進一步收購那家新創公司。

至少,理論上是這麼說的,尤其在過去五年間,這樣的理論還獲得印證,非常引人注目。2011 到2015 年期間, 美國企業創投公司的數量,從1,068 家上升至1,501 家,而且從2012到2015 年,這些公司投資的金額增加為原先的五倍,總計超過750 億美元。不過,隨著投入創投的企業愈來愈多,有些人觀察到這些企業的目標似乎有些改變。許多企業創投大部分的焦點似乎只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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