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1/ 字數: 1940)

有個深具啟發性,但可能是杜撰的故事說,已故的「核心能力」(core competence)大師普哈拉(C.K. Prahalad)對一家巨型印度複合企業執行策略查核後,告訴執行長,該公司太過複雜,經營過於多元化。它需要裁撤一些事業部,尋找和聚焦於一個整合性的核心能力。「其實」,執行長答道:「我們確實有個核心能力,將我們結合成一體:我們非常擅長於贏得政府的合約。」

今天,我們在策略核心能力方面遭遇的根本挑戰,在於太多策略是以將企業外推的方式,去設計、辯論和部署,而不是著眼於拉進顧客/客戶。普哈拉和哈默爾(Hamel)1990年在《哈佛商業評論》發表經典文章〈公司的核心能力〉(The Core Competence of the Corporation),提出三個基本標準:競爭對手很難模仿或跟進;在整家企業可以重新用於推出產品和服務;最後同樣重要的是,對認知和真正體驗到的顧客價值與利益有所貢獻。

遺憾的是,這些核心能力標準很容易引導組織領導人,甚至創業家,側重於思考如何為顧客創造價值,而不是站在外部,去看顧客可以如何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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