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約了三次會之後,我先生和我就結了婚。婚禮過後三個星期,我們第一次吵架。我一向都是極度避免衝突,就把袋子打包好,走出家門。瑞奇在我身後追著。「回來,」他說,「我們坐下來談一談吧。有兩件事情,我們必須要學會,一件是爭吵,另一件則是和好。」從那時開始,一直到現在,我們練習這兩件事情已經長達四十四年。

有效的領導力,就如同美好婚姻一樣,取決於你如何處理困難的事情。不過,處理和解決衝突需要龐大的心智和情緒力量,這就是為何我們許多人試圖避免的原因所在。在面對問題或是爭執的時候,我們不是轉身逃避(逃離現場,依賴其他人解決問題)、起而反對(默默運用職位權力來制止反對的論證),就是順從屈服(做出友善的讓步)。這些反應都很自然。本能上,我們會想要避免失去某些東西和陷入社交尷尬的風險,堅持我們自己的觀點,維護保存各項關係以及現況。

不過,所有這三種策略都只是執迷不悟、堅持錯誤而已。當你未能參與衝突,便無法蒐集你所需要的意見,以便找到可行的解決方案。而且,這會傷害你做為領導人的形象。讓我們來看看一家全球科技公司的資訊部門主管莎拉的例子。她的工作是在組織內發促進同仁參與的新科技,可是她並未接受別人對她想法的批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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