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的」與常見的願景聲明、價值觀、使命等等有什麼區別?
(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1/ 字數: 67)
我們愈來愈常聽到有人說,組織必須有吸引人的「目的」,但這究竟意謂著什麼?不是早就已經有一大堆描述組織方向的名稱了嗎?還需要再加一個嗎?
我認為我們確實需要,我把這類型的名稱匯整起來,區分每個名稱的不同之處。
願景聲明(vision statement)陳述的是,組織希望在未來幾年之後變成什麼樣子。它通常是由資深高階主管制訂,希望採用一種印象深刻的明確方式,來跳脫日常活動的思維。例如,瑞典企業愛立信(Ericsson)是一家全球性的通訊設備、軟體、服務供應商,它設定的願景是,成為「全方位溝通的世界的主要驅動者」。
另外還有使命(mission),說明組織在目前和未來經營的是哪些事業,而不是哪些事業。提出公司使命,目標是讓管理階層與員工聚焦。顧問公司可以根據公司從事的工作類型、服務的客戶、提供哪個層級的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