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1/ 字數: 1713)

廣告史告訴我們,每當有新媒體出現,廣告業會先把舊媒體那一套拿來用看看。像是史上第一部電視廣告是由手錶品牌寶路華(Bulova)製作,做的就是秀出產品的圖像,再加上旁白;基本上就和廣播廣告沒什麼差別。至於史上第一部線上廣告,也是模仿了類似的紙本廣告。Google對於行動廣告的看法,同樣反映出「搜尋」已經融入其DNA,只是對現在的行動裝置使用者來說,超過85%的使用時間是花在應用程式、而非行動瀏覽器。而且,現在各家公司狂擲數十億美元,只是讓智慧型手機跑出那些毫不相干而又惱人的橫幅廣告,基本上和過去桌上型電腦會出現的廣告也沒什麼不同。

或許,現在該重新思考行動廣告及其目的了。

廣告主都非常希望能夠了解顧客:人口背景、興趣、嗜好、臉書好友等等。這背後隱含的意義,則是在更了解顧客之後,就能推出更相關、精準的廣告。然而,每個顧客其實都有很多面向。例如雖然是個公司主管,但在不同的時候,也可能是個高爾夫球或美食愛好者、爸爸或媽媽、旅人等等。在不同的情境及時刻,心態就全然不同。

如果你在星期五晚上叫了一台Uber,比較有關係的廣告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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