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1/ 字數: 422)

從菲德烈.泰勒(Frederick Taylor)和愛德華茲.戴明(W. Edwards Deming)開始,經理人就一直很執著於可改善商業流程的做法。過去二十年來,一系列的改善做法席捲了各行各業,包括精實生產(lean production)、六標準差(Six Sigma)和敏捷法(agile)等。研究顯示,採用這類做法的公司,在效率和成本上可能會有顯著改善。不過,當北卡羅萊納大學(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的布萊德利.史泰茲(Brad Staats),以及牛津大學(University of Oxford)的馬蒂亞斯.赫維格(Matthias Holweg)與大衛.厄普頓(David Upton)檢視這些好處時,他們留意到一項差異。「這些做法一開始總是效果良好,但成效通常很快就會消失,」赫維格表示。「總是讓人覺得,研究人員只說出了一半的實情。不是只要推行這些計畫就好,也要讓計畫的成果能持續下去。」

(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2/ 字數: 710)

為理解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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