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1/ 字數: 2984)

平台已成為21世紀最重要的商業模式之一。我們在新近出版的書中,把所有平台分成兩種類型,第一種是「創新平台」,讓第三方企業可以為核心產品或技術增加互補的產品和服務。知名例子包括Google Android和蘋果公司(Apple)iPhone的作業系統,以及亞馬遜網路服務(Amazon Web Services)。另一種類型是「交易平台」,促成資訊、商品或服務的交換,比方說亞馬遜市集(Amazon Marketplace)、Airbnb或優步(Uber)。
目前全球市值最高的六家企業當中,有五家是以這類型平台為核心而建立。我們分析過去二十年來的數據資料之後,也在《富比士》雜誌(Forbes)全球兩千大企業中,找到43家公開上市的平台公司。它們與非平台的同業一樣,創造相同水準的年營收(約45億美元),但雇用的員工人數只有非平台同業的一半。它們還擁有兩倍的營業利潤,以及更高得多的市場價值和成長率。
不過,打造成功的平台事業並不容易。我們所謂的「平台狂熱」(platformania)類似於搶奪土地,企業認為必須率先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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