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插畫/蘿絲.王(Rose Wong)
有些公司在審查求職者資格時,會把對方在社群媒體上的表現,當成參考指標之一,但研究指出,這麼做不但容易造成偏見,無法真正預判實際的工作績效,還可能侵犯隱私。是否還要所有求職者附上臉書帳號?可能要多考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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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許多組織來說,臉書(Facebook)、TikTok(抖音海外版)、Instagram等社群媒體網站,都成了新的聘雇工具。根據CareerBuilder在2018年的一項調查,70%的雇主會在招募篩選流程中,檢視求職者的社群媒體個人檔案,而有54%曾因發現其中的某些內容,而否決了求職者。社群媒體網站能免費讓人很容易看到求職者的真面目,更清楚知道求職者能否勝任這份工作;或者說,理論上是如此。
(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2/ 字數: 281)但新研究顯示,聘雇主管用這套方法時得小心:根據這種方式找出的資訊來判斷求職者,很多時候並不符合倫理,甚至違反法律,而且,其中很少資訊能真正用來預測求職者未來的工作績效。
容易做出偏頗的判斷
(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3/ 字數: 565)這三項研究的第一項當中,學者檢視266位美國求職者的臉書頁面,看看其中透露什麼資訊。求職者貼出的一些資訊,像是教育背景、工作經驗、課外活動等,本來就是企業聘雇流程中固定會評估的領域,而且評估這些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