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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是公司永恆的首要目標。因此執行長必須了解自家公司的行銷職能以及行銷長如何協助達成這個目標。但很少有執行長這麼做,而這種不一致的狀態可能會讓公司付出重大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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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什麼會知道這個道理呢?因為,透過我們獨家的研究以及全美廣告商協會(Association of National Advertisers)提供的資訊,我們調查了逾100名行銷主管及21位執行長,他們分別來自不同產業與不同規模的公司。我們也特別檢視了《財星》(Fortune)500大公司的行銷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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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研究的結果非常明確:決定把行銷放在成長策略核心的公司,績效都超越競爭對手。具體來說,那些把建立品牌與打廣告視為頭兩項成長策略的公司,營收成長率超過5%的機率(67%)是其他公司(33%)的兩倍。這個發現同樣適用於B2C與B2B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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