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製片廠、無線和有線電視台、電玩遊戲業者、出版商及唱片公司等娛樂業者,該是改變發行和行銷方式的時候了。在娛樂市場,通常是由少數幾部賣座大片、暢銷書及排行金曲來創造大部分的營收。但就算是才氣縱橫、經驗豐富的主管也承認,很難預知哪些產品會大賣。否則要如何解釋,米拉麥克斯公(Miramax)取得「一籠傻鳥」(Happy, Texas)的權利金,是華納獨立影業(Warner Independent)取得「企鵝寶貝」(March of the Penguins)的十倍,結果前者在美國賣座才兩百萬美元,後者賣座卻將近八千萬美元?

娛樂業者要如何提高成功率?一項產品會熱賣,靠的不僅是音效、劇情、風格甚至明星魅力,這些條件甚至算不上是主要的成功因素。新的研究顯示,多數娛樂產品的成功是因為「社會影響力」,也就是消費者影響別人而造成的效果。因此娛樂業主管除了要預測個別消費者可能喜歡的口味之外,在制定策略時也應該把社會影響力納入考量。

哥倫比亞大學的馬修.沙加尼克(Matthew Salganik)、彼得. 薛瑞登. 杜茲( P e t e r Sheridan Dodds)和我曾經把一項研究成果發表在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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