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環境政策的目的,是強化而非降低國家競爭力,這些政策就必須精心籌畫,而且不能出人意表。美國在這一方面做得並不理想。自從1992年認可聯合國氣候變遷公約(UN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以來,美國二十多年來的氣候政策可說是飄忽不定。由於缺乏一個連貫的架構,來訂定溫室氣體排放的價格,美國企業對那些牽涉到能源使用的投資項目,一直無法做出明智的決策,例如,工廠、設備,以及產品設計的花費。這方面的不確定性,已經為美國的經濟籠罩上一層黑幕,不僅阻礙創新,也讓美國企業在和外國企業競爭時落居下風,因為那些國家有清楚的能源政策,使得企業能把注意力集中在對抗浪費與缺乏效率,因而刺激了創新發明。

不一致的能源政策,也造成了一些負面的影響。首先,由於沒有機制可讓製造商與消費者為他們製造的汙染付出代價,也就是缺乏「外部性內部化」(internalize the externalities)的機制,美國企業大多過度使用汙染嚴重的燃料,而且沒有辦法適切地規畫投資方向,將經費放在有效率地製造、設計產品或服務上。第二,由於許多政府的補助都缺乏章法、過度浪費,甚至可能造成不良後果,因此,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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