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曼機構精選36種最有效的方法,而且大多數已普遍使用。如同此處的說明,它將這些方法分成「觀察、理解、落實」三大類別,以及九個子類別。這個架構依據你設計的對象,和你運用的系統的複雜度,幫助你挑出創新過程中,每一個階段的最佳工具。

魯曼的共同創辦人暨課程總監比爾.魯卡斯(Bill Lucas)建議,每一輪創新活動中,在至少兩大類別中選擇至少一種方法來使用。例如,如果情況要求革命性的改善,你可以從子類別「評估研究」著手,然後整合和摘錄你的發現。如果你在尋找破壞式的突破,最好能從結合了解群眾、界定問題的方法開始,然後再使用觀察類別下的方法,來進行概念建立和製作原型。

魯卡斯鼓勵創新者,若是工作所需投注的心血較多時,應經常大量使用來自三大類別的工具。熟悉個別方法的特性,是了解哪些方法之間能完美配合的關鍵。但無論你從何處著手,務必準時做出成果,以進行評估和列出改進的優先順序。

以下的圖表,說明一家公司如何透過魯曼的創新系統,創造新的產品線。

(劉純佑譯自“A Taxonomy of Innovation,”HBR, January-February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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