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父親和我都住在巴黎,那年我四十歲,生日過後幾個月的某一天,他邀我到當地他最喜歡的餐廳共進晚餐。他是家族控股公司阿蒂蜜斯(Artemis)董事長,旗下有他在1963年創立的春天集團(PPR),以及許多其他事業,包括拍賣公司佳士得(Christie's)。1985年,我從HEC商學院畢業,1987年起在公司工作。那天晚餐時,父親說他想退休,要讓我擔任阿蒂蜜斯的董事長兼執行長。我很驚訝他要在這個時間點退休,並把這個想法告訴他。「你退休後要做什麼?」我問他。但父親當時已67歲,加上不久前,他有位朋友突然去世,沒有為家族企業接班問題作好準備,所以父親覺得該是交棒的時候了。

那頓晚餐是在週四吃的,接下來的週一,我走進公司總部時,發現自己辦公室裡的家具全部換新,而我父親就坐在辦公桌前。「你已經不在這間辦公室上班,換成那裡,」他一邊說,一邊指著位於角落、他過去使用的那間辦公室。他在週末時,把兩間辦公室的東西都搬好了。

1992年,父親找來八位經驗豐富的企業人士,組成一個稱為「皮諾信託人」(Pinault Trustees)的團隊,這個團隊的任務,是在一段時間內,評估我有沒有能力接掌父親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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