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1/ 字數: 179)

這一切都是真的,或者至少應該是這樣,但企業也永遠都需要重塑自我(IBM、紐可〔Nucor〕與威普羅〔Wipro〕等公司和創始之時相較,都只有些微相似之處),而董事會在這些變革中應該一馬當先,不要當後衛或抗拒者。當然,新產品是屬於研發團隊或研究夥伴的領域。但是,新策略和新結構正是在董事會的領域內。我們已看到一些董事會和管理階層一起創新,而非只是監督管理階層。

(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2/ 字數: 388)

如果董事會被視為管理階層的合作夥伴,而不僅是其監督者,則創新的點子可能會來自十來位董事(全都經驗豐富且努力要讓公司繁榮興盛),就像來自公司的任何十來位員工。有些董事會會進一步採取這個原則,做法是組成自己的創新委員會。例如,寶僑公司(Procter & Gamble)的董事會已組成創新與科技委員會;特殊化學品生產商科萊恩公司(Clariant)的董事會也已那樣做;輝瑞藥廠(Pfizer)則成立了一個科學與技術委員會。

(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3/ 字數: 551)

在...

已經是會員?立即登入
啟動您的「30 天成長計畫」
給自己一個月的時間,用知識升級大腦。
解鎖全站 50+「個人學習」主題與豐富的文章庫與影音內容。
首月 NT$60
次月起 $360/月,隨時可取消。
還沒準備好訂閱?註冊會員,每月可享 3 篇文章免費閱讀。
免費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