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1/ 字數: 1309)

經理人都不會想要雇用任職一年後就準備離開的人。但是你如何看出求職者是否會留任,特別是如果他過去常跳槽?

更仔細檢視。履歷表可能會誤導人,所以不要馬上就不考慮曾在兩年內換三次工作的求職者。他們這樣做可能有很好的理由。比方說,如果你檢視大學剛畢業的人的履歷表,他可能犯了菜鳥會犯的錯,把他所有的實習連同現職列在「工作經歷」下。(我建議將實習經驗列在「教育程度/學歷」,或是一個單獨的「實習活動」項目之下)。假如求職者實際上是個工作狂,學業平均成績(GPA,最高是4)拿3.7,同時在實習和擔任侍應生的兼職工作之間取得平衡,那麼他看起來就會像是一直跳槽的人。但這正是你要找的人,也就是可以成功平衡許多職責的人。

如果履歷表中出現很多短期工作經驗,也有區別。從2007年到2010年這段期間,金融業大量裁員,引發經濟中每個部門更多的裁員,從建築工人、教師、警察到律師和護士,無一倖免。如果你檢視履歷表時,發現求職者的短期工作經驗是在那些年,那就看他們做哪些事來重建個人職涯,而不是看他們的工作空檔或是多項工作。那是查明他們真才實學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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