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1/ 字數: 2481)

當亞馬遜(Amazon)決定進入印度電子商務市場時,一開始顯然就必須在某件事情上讓步,那就是亞馬遜必須放棄讓它在美國成為網路巨頭的商業模式。

1994年,Amazon.com以線上書店的身分首次登場,創辦人傑夫‧貝佐斯(Jeff Bezos)最初的商業模式相當簡單:從批發業者和出版商那裡獲得單一的產品類型,並且在當時才剛興起的網際網路上,將產品直接賣給消費者。由於貝佐斯的遠見,以及一個相當成功、便於使用者使用的網站,到1997年時,Amazon.com成為第一個號稱擁有一百萬名顧客的網路零售商。隨著該公司增加更多書和擴充產品線,它發展了一個生態系統,這個生態系統根植於大規模購買商品、具有重要策略性地位的大型訂單履行中心(fulfillment center,或稱出貨中心),以及與全國性和區域性運輸業者簽約,由它們把亞馬遜的產品運送到全美國和其他國家。

在邁入新千禧年之後的十年間,印度挾其逾十億人口和大半未開發的電子商務市場,向外界招手。這個國家是典型兼具好消息與壞消息的情況。好消息包括:非常年輕的人口(35歲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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