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為非營利組織的領導人,向別人要錢是我工作的很大一部分,而我樂此不疲。開口要錢並沒有大家想像的那麼困難。我在企業、政府、非營利機構等任何地方看到的最高效能領導人,驅動他們的力量包括目的、使命,以及覺得自己的工作正把世界變得更好的感受。如果從這種觀點向捐款人說明,你實際上只是在談論使命和目的,然後請他們加入你的行列。你只需說出數字,不必擔心後面有多少個零。我曾請一個人捐款的最大金額是2.5億美元。當時那個人拒絕了,不過我相當確信,他在遺囑裡留給我們一大筆錢。這些請人家做大筆捐款的要求有個特別之處,那就是聯合勸募協會(United Way)成立以來,大部分時候與捐款人並沒有直接關係。其實有很多捐款人,我們連他們的名字都不知道。


1990年代,是薪資扣繳捐款是我們最大經費來源的高峰期;在那之後,個別捐款人所占比率變得更高。



我們組織的根源可追溯到1880年代的美國科羅拉多州。當時工業化正在進行,很多人從鄉村地區搬到城市。在小村鎮裡會有一種社區感,大家彼此熟識,有需要時互相幫助,形成某種經濟安全網。城市地區較少社區感,因此搬到城市的人失去了原有的安全網。地方企業領導人想做點事情來幫忙,因此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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