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1/ 字數: 865)

大家都知道,矽谷一整個世代人的傳奇,有一部分要歸功於克里斯汀生的理論。史帝夫.賈 伯斯(Steve Jobs)書架上唯一的商業書籍,是克里斯汀生的《創新者的兩難》( The Innovator's Dilemma )。英特爾(Intel)的安迪.葛洛夫 (Andy Grove)、亞馬遜(Amazon)的傑夫.貝佐斯(Jeff Bezos)和網飛(Netflix)的里德.海斯汀(Reed Hastings),都談到克里斯汀生的著作 對他們的深遠影響。據《哈佛商業評論》估計,克里斯汀生的理論已協助創造了多項嶄新的產業,帶來了數十億美元的營收、數百家公司、數十萬個職位。


究竟何謂「破壞式創新」?

克里斯汀生以他的破壞式創新理論,提醒既有的大企業要十分警覺,只用自己的優勢來從事擅長的業務,是十分危險的。

他觀察到,這些企業為了增加利潤和收入,常常必須研發出能滿足最挑剔、也就是最高階顧客的需求。當這項策略愈加成功,它們就愈加忽略較低階顧客的需求。而這些較低階的顧客,最後可能形成一個較既有客戶群更大的市場。

此時,新創企業可能趁機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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