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1/ 字數: 206)

理論上,公司應進行風險性投資,以便為利害關係人創造價值。只要沒有任何一次投資失敗會拖垮公司,這類投資就可以相當龐大。即使其中相當高比率的投資失敗了,只要其他投資的成功足以彌補這些損失,就沒有關係,而一般常見情況正是如此。這樣的投資方法獲得經濟學理論背書,最早可追溯到1950年代諾貝爾獎得主哈利.馬可維茲(Harry Markowitz)提出的投資組合最佳化(portfolio optimization)論點。

(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2/ 字數: 466)

不過當今實務上,大公司的高階主管不太願意提出或倡議高風險的投資案。他們扼殺新構想,偏好微幅改善、削減成本和「安全的」投資。其實很早之前的研究就確認了這種模式。例如,美國雪城大學(Syracuse University)教授拉夫.史旺(Ralph O. Swalm)曾研究過一百名高階主管對風險的態度,並在《哈佛商業評論》的一篇經典文章說明這項研究的結果。他的結論是,研究結果「並沒有呈現出產業界傳統上津津樂道的那種風險承擔人士,反而看到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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