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1/ 字數: 1662)

每個組織都有創立宗旨,作為長期發展的目標,也藉此凝聚成員的向心力。至於營利事業,賺錢,毫無懸念地當然是主要目標,但若沒有其他理念支撐,「趁錢拆股,了錢散股」(台語:公司賺了錢就想拆夥自立門戶,虧了錢就想退股還錢)的現象便層出不窮。

究其因,企業在成立時沒有具體定義願景,只是一時興起的任務性組合,等到成立初期的激情退散了,夥伴們不易同甘、更難共苦。

提到台灣的標竿企業,非台積電莫屬。台積電成立以來,管理制度便接軌國際,加上國際人才充沛,講誠信、重紀律、條理分明,終能成就今日大業。不過也常看到不少企業保留傳統華人管理文化中的妥協、鄉愿作風,一旦制度有了「討論」空間,就很難堅持紀律了。

白天循規蹈矩遵守交通號誌是常態,然而到了深夜時分,街頭空無一人,看到黃燈閃起,內心往往就面臨要踩油門還是踩煞車的掙扎。隨著組織規模擴大,成員也日益多元化,出身、成長、學習背景不一,對遵守規定、法律的素養也不同。通常會發生事故的,都是看到黃燈還猛踩油門的人,也凸顯了遵法態度的薄弱與風險認知的不足。對企業來說,這樣的員工猶如不定時炸彈,恐成為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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