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1/ 字數: 198)

《哈佛商業評論》全球繁體中文版〈市場、企業與公司治理〉一文,討論科技不斷推陳出新後,人類能夠脫穎而出、且超越其他物種或機器的關鍵因素,在於人類具有集體分工合作與利他行為,透過家族發展,產生建構「市場」的能力。人類透過市場機制這隻「看不見的手」接觸到互不相識的陌生人,「彈性」且「大規模」地與人合作,達到規模經濟、範疇經濟及密度經濟之文明社會體制,經濟活動擴大到所有跟人有關的生活各面相及公共領域。

市場機制與公司治理

(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2/ 字數: 442)

市場的行為主體是「廠商」,若是上市櫃企業,資金籌資管道為社會大眾,因此,政府等監管部門必須適時介入監督與管理,督促廠商建置能保護投資人權益的公司治理。1990年代末期,亞洲金融危機過後,大多數亞洲國家已著手進行治理改革;2002年美國通過「沙賓法案」後,公司治理改革重點轉為企業總經理或執行長對財務報表進行背書,同時,也規範企業成立審計委員會,並設立獨立董事。然而,亞洲地區企業的公司治理改革成效仍然不彰,原因在於大多數董事會並未進行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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