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1/ 字數: 498)

大部分企業領導人都同意,企業目的不應該只有賺錢。儘管企業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以界定、傳達公司目的,但是麥肯錫顧問公司(McKinsey)最近的一項調查顯示,只有42%的回覆者,認為自家公司有把目的宣言轉化為實質的影響,而且這個數字,還沒有計入那些表示所屬組織根本沒有目的宣言的回覆者(占38%)。

根據我的經驗,問題不在缺乏信念或期望。大部分高階主管都知道,投入時間和資源所定義出來的目的,若只存在於公司網站和簡報文件裡,這樣的投入毫無意義。只有文字,無法神奇地開創績效,讓員工更投入工作,或讓顧客更忠誠。目的宣言也可能產生反效果,損害生產力,因為如果公司言行不一,員工和顧客都會感到沮喪。意圖與現實之間出現這種落差,主要是因為,無論公司目的有多麼完善的定義、有多麼鼓舞人心的內容,依舊難以轉化納入公司的日常營運當中。要確保由公司目的來引導公司所做的每一件事,並推動產生期望的成果,也是一樣困難。

在我擔任百思買(Best Buy)執行長期間,我們把公司目的闡述為「透過科技來豐富生活」,當時也面臨同樣的挑戰。我已經學到,要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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