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應該在社會裡扮演什麼角色?

Greg Mably
精選專題/ 《哈佛商業評論》100 週年
當年美蘇進行太空競賽時,NASA提出探測月球的阿波羅計畫,在公部門與私營單位的良性合作中,不僅成功讓太空人登陸月球,更創造許多外溢創新,如手機相機與嬰兒配方奶等,我們至今仍頻繁用於日常生活。這是公私部門合作為社會創造價值的成功案例,但今日我們面對的挑戰更為複雜,我們需要重新思考,公共機構、私人機構,與公民社會三方,如何共享創造價值帶來的回報。
(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1/ 字數: 127)
私部門往往被視為創造財富與創新的中心;矽谷20世紀90年代末與21世紀初的成功故事,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在這個模式裡,股東價值被看做是衡量企業成功的終極標準。事實上,企業被認為是經濟體系中最有生產力的成員,這已經成為它們坐擁高收入與龐大財富的方便藉口。
(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2/ 字數: 293)然而,今日許多企業也聲稱自己是目的導向:不只重視「股東」價值,也致力為「利害關係人」創造價值。這個概念已經在商學院與企業董事會中流傳數十年,主張公部門、當地社區、慈善組織、勞工,與其他各部門都應該參與商業決策,並從中獲益。這打開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門,在這個世界裡,企業不僅有可能考量超越投資人與企業領導人的利益,實際上也必須這麼做。
(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3/ 字數: 498)然而,利害關係人價值,卻與企業社會責任(CSR)與環境、社會與治理(ESG)框架,遭遇大致相同的命運:濫用與光說不練,削弱與掏空了它顛覆世界的力量。成為用價值過度包裝的口號(value-w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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