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看之下,花旗集團(Citigroup)、喜衛士藥局(CVS)、赫茲租車(Hertz)、家庭貨倉(Home Depot)、克羅格超市(Kroger)、萬豪國際旅館集團(Marriott International)、優比速快遞(UPS)、沃爾瑪(Wal-Mart)、百勝餐飲集團(Yum Brands)……這些龐大的企業,除了都名列《財星》(Fortune)2007年五百大外,似乎沒有什麼共通之處。它們分屬不同的產業,各有不同的業務挑戰。然而,它們在結構上極為類似,每家(全部或部分)都是所謂的「多店組織企業」(multiunit enterprise):它們的店面在地域上相當分散,以分支機構、客服中心、旅館、餐廳、商店等標準單位為基礎,再結合成區(district)、區域(region)與事業部(division)等較大地域性的組合。每一個層級都各有一組經理人。較高階的經理人,負責轄下所有單位的營運損益。所有這些管理層級構成現場組織(field organization),要負責達成公司總部設定的財務與營運目標。另一方面,總部的各部門負責擬定政策、規畫方案,並制定關鍵的策略、預算、定價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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