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我創辦阿邁斯國際(Aramex International)快遞公司,兩年後,我準備參加一場無比重要的會議。合夥人比爾.金森(Bill Kingson)和我,期望能說服總部設在美國西雅圖的安邦快遞(Airborne Express)出資十萬美元,收購阿邁斯的一半股權。

阿邁斯從約旦首都安曼(Amman)一家不起眼的公司發跡,當時已逐步在中東地區設立幾個小型辦事處,想成為第一家以中東為大本營的快遞公司。阿邁斯的營運規模很小,當時的年營收還沒有超過一百萬美元,我必須扮演多種角色,有時是主要業務員、有時是送貨小弟,現金流量經常捉襟見肘。我們就像一支游擊隊,鬥志高昂,但配備不足。

在全球化的快遞公司眼中,當時的中東並不是具成長潛力的市場。內戰此起彼落,政治糾葛複雜,在物流作業,以及與官僚打交道方面,都是項艱鉅的挑戰。此外,有些國家的商務市場發展較慢,快遞服務的需求還沒有出現。另外有些國家雖有快遞服務,但被少數公司與郵政機構壟斷。我們認為,如果能說服安邦快遞挹注資金,加上這家全球頂尖物流公司的公開背書,阿邁斯這家新公司的未來將大有可為。

比爾和我見到安邦的執行長與營運長,但他們很快就拒絕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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