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1/ 字數: 179)

這一切都是真的,或者至少應該是這樣,但企業也永遠都需要重塑自我(IBM、紐可〔Nucor〕與威普羅〔Wipro〕等公司和創始之時相較,都只有些微相似之處),而董事會在這些變革中應該一馬當先,不要當後衛或抗拒者。當然,新產品是屬於研發團隊或研究夥伴的領域。但是,新策略和新結構正是在董事會的領域內。我們已看到一些董事會和管理階層一起創新,而非只是監督管理階層。

(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2/ 字數: 388)

如果董事會被視為管理階層的合作夥伴,而不僅是其監督者,則創新的點子可能會來自十來位董事(全都經驗豐富且努力要讓公司繁榮興盛),就像來自公司的任何十來位員工。有些董事會會進一步採取這個原則,做法是組成自己的創新委員會。例如,寶僑公司(Procter & Gamble)的董事會已組成創新與科技委員會;特殊化學品生產商科萊恩公司(Clariant)的董事會也已那樣做;輝瑞藥廠(Pfizer)則成立了一個科學與技術委員會。

(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3/ 字數: 551)

在...

已經是會員?立即登入
繼續閱讀全文
免費註冊會員帳號
可享每月三篇文章免費讀
註冊免費會員
訂閱數位版
訂閱數位版即可立即無限暢讀全站優質文章、影音等豐富內容
首月 / NT$60
每月定期扣款,隨時可線上申請暫停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