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ima Sikorski/ Stocksy
各種科技的創新,給人們帶來便利,卻也伴隨當初未曾料想的危害。近的來說,有臉書淪為假消息的散播品平台;遠的來說,工業革命帶來我們至今仍苦於解決的環境破壞。那麼,最開始領導創新技術的企業或領導人,是否需要為這些當時「沒想到」的負面後果負責?作者認為,創業者與投資人必須挺身而出,為自家企業造成的非預期後果負責,並為此提出解決之法。
(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1/ 字數: 40)
21世紀出現了前所未見的創新,但我們也目睹了未受節制的科技帶來的「非預期後果」。
(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2/ 字數: 205)以馬克.祖克伯(Mark Zuckerberg)為例,他創辦臉書(Facebook)並不是要讓第三方濫用,也不是要讓政治干涉行為在他的平台上肆虐。然而,在臉書口號「快速行動,打破陳規」的推波助瀾下,原本想要「賦予人們力量去分享,讓世界更開放、連結更緊密」的臉書平台,最終產生了原本無意產生的巨大破壞後果,像是美國國會山莊攻擊事件。
(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3/ 字數: 481)科技帶來的非預期後果,並不是21世紀才出現的。1930年代,羅伯.莫頓(Robert Merton)提出一個架構,可用來了解各種不同種類的計畫外後果:未預見的益處、反常的結果,以及未預期的缺點。的確,我們可以在歷史裡看到的一些重大進步,例如工業革命,或是高果糖玉米糖漿,卻對社會造成持久的傷害,像是空氣汙染及糖尿病。然而,今日科技造成的後果更惡劣,因為它們的複製速度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