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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多年前,哈佛商學院教授希奧多.李維特(Theodore Levitt)提出著名觀點:公司失敗,通常是因為只著眼於產品與服務,而忘了考慮大局:消費者真正想要什麼。李維特將這個問題稱為「行銷短視症」(marketing myopia),直到今日這項病症仍未絕跡。然而,愈來愈多公司開始受一種新疾病所苦,我稱之為「數位短視症」(digital myop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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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短視症的公司堅持從產品、服務和產業特性中尋找競爭優勢。他們沒有注意到現今的世界中,顧客偏好的已不是這些特性,而是轉變成新的數據導向服務和體驗,他們也沒有意識到數據愈來愈價值,以及數位生態系可以如何幫助他們駕馭這些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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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幾年裡,我一直四處研究數位破壞這項議題,我從研究中發現,企業如果想避免數位短視症,就必須留心五大陷阱。我將在本文討論這些陷阱,並提出克服方法。

產品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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