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1/ 字數: 35)

《哈佛商業評論》問(以下簡稱問):你什麼時候發現自己可以從事藝術事業?

(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2/ 字數: 133)

史密斯答(以下簡稱答):我起先並沒有把自己擔任詩人或表演者的工作視為事業,因為我總是會在同時另有一份工作。我16歲開始在工廠工作,到紐約時是在書店工作。我必須賺錢維生,而我的藝術工作是單獨分開的。

(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3/ 字數: 177)

將這兩者融合在一起的是搖滾樂;我會巡迴演出和唱歌,從事美學藝術職業,來賺取一些財務報酬。

(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4/ 字數: 190)

問:你的舞台風采從何而來?

(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5/ 字數: 304)

答:我問過自己這個問題!我不善於社交,不喜歡宴會,但如果我站在700或7萬人的面前,我會感到很自在。我會和他們說話,和他們一起歡笑,為他們唱歌,在他們面前犯錯。儘管我的身體不如年輕時那麼靈活,但我做為表演者的力量並沒有真的減弱。

(不符合) 小於6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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