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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世界最大的迷思之一,就是以EBIDTA(息稅折舊攤銷前盈餘)利潤做為衡量一家公司成功與否的最佳標準。雖然它可能是評估傳統企業的黃金標準,卻不符合數位企業的思維。這不是說數位破壞破壞者不會賺錢——他們確實會賺錢。但是這些利潤只是全貌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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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許多旁觀者並沒有把亞馬遜DropboxZalando等破壞破壞者放在眼裡,指稱他們不賺錢,意思是EBIDTA利潤通常有限或是呈現虧損。批評者沒有體悟到,這些破壞者通常是根據一套截然不同的優先排序來營運。不同於許多傳統企業,成功的數位破壞者把重點放在如何以不同的方式創造長期價值。具體而言,他們把重點放在以下因素所推動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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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顧客終身價值(Customer lifetime value,CLV)/顧客取得成本(customer acquisition cost,CAC)

  • CLV最簡單的定義(根據歷史資料)是指顧客與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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