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1/ 字數: 220)

2022年,本文作者之一(古德森)在繁瑣的搬家過程中,無意間在檔案中發現一張舊草圖,描繪的是一個豎起大拇指的讚按鈕原型,當時他還是評論網站Yelp的首位員工。如今,讚按鈕已遍布網路各處,不僅徹底改變數位廣告與行銷,更為價值2,500億美元的社群媒體產業成長推波助瀾。大多數人都以為發明這個按鈕的是臉書(Facebook),因為臉書是第一個大規模使用該功能的企業。但有趣的是,草圖上的日期(2005年5月18日)比臉書採用讚按鈕早了將近4年。

(不符合) 小於6段 & 小於700字 (段落: 2/ 字數: 341)

大家往往認為創新源自於卓具遠見的個人,他們為明確的挑戰創造新的解決方案,因而改寫了歷史。然而,古德森站在搬家的雜物堆中,一臉茫然,對自己曾為數位領域最重要機制之一所做的貢獻,只剩下遙遠的記憶。難道真的是古德森發明了讚按鈕,他只是單純忘記而已?

本文觀念精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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