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局長:

恭喜你和你的團隊,獲得賦予塑造、執行消費金融法規的重任。你的職權範圍,涵蓋存款與儲蓄產品、信貸產品、信用評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放款,以及金融教育。市場影響所及,包括近二十兆美元的家庭資產與債務。這些產品幫人們存錢及購屋,造福不少消費者,但因部分產品的設計與銷售方式不公平或不誠實,加上金融市場動盪,許多人深受其害。
局長,你的新機關將繼承至少五、六個既有機關的職權和人員,建立新機關的工作因此既有創新,也有延續。這項任務艱鉅又重要,令人振奮。在這裡,我們根據個人對經濟學、法學、公共政策、商學的研究,敬謹地提出幾點建議。

建言1:確定優先要務

首先,局長應該確定優先要務。你可能會受到許多「P要素」影響:原則(principle)、人員(people)、政治(politics),以及個人偏好項目(pet project)。我們認為你應集中關注前兩者,並避免受後兩者牽制。你一定已感受到來自產業說客、消費者團體,以及民選官員的政治壓力,他們都會設法影響你的決策。你可以選擇容易走的路,討好當中勢力最大的,或是你最熟悉的人。但這可能導致「監理俘虜」(regulatory capture):監理機
已經是會員?立即登入
啟動您的「30 天成長計畫」
給自己一個月的時間,用知識升級大腦。
解鎖全站 50+「個人學習」主題與豐富的文章庫與影音內容。
首月 NT$60
次月起 $360/月,隨時可取消。
還沒準備好訂閱?註冊會員,每月可享 3 篇文章免費閱讀。
免費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