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階主管接受教練指導的傳統觀點中,高階主管透過上司的參與,進行性格評量、接受360度回饋意見評量,制訂和執行一項培育計畫,以便處理績效落差、充分發揮個人貢獻,並讓他為新職務做好準備。這個方法是根據一項基本觀念:在目前的結構之下提升某個職位的績效,是最佳的前進之路。

但在某些情況中,這種指導做法會顯示,某人目前擔任某個職位是錯誤的。有些人在理論上符合資格,但基於政治、歷史或性格的理由,實際上無法在某個團隊或某個職位上表現優異。另外有些人可能有許多才華,過去也有很多成功的經歷,卻無法在目前界定方式的現職上蓬勃發展。這一點趨於明朗時,上司常會過早下結論,認為必須解雇這個人,或認為之前請教練指導他們的做法是浪費。不過,上司和組織不必把這種結果視為失敗,而應把教練指導的結果,看成是指出一個不同、但仍然算是成功的路徑。有時候,重新界定職位,最符合組織及接受教練指導的個人雙方的利益。

因為隨著組織結構變得更不固定,從屬關係變得更以專案為基礎,人們開始重新思考「組織內構成特定職位的要素」,並更常修訂這個觀念。在這種情況下,主管教練不僅可能增加某位直屬部屬的價值,也可能對那個人所屬的組織、部門或團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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