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進行數位轉型時,如果領導人沒有深信它帶來的價值,就會功虧一簣。本文以銀行業為例,提出證據證明數位轉型的價值,並建議進行端到端的變革,創造難以模仿的價值。為此,本文主張企業必須具備6大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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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轉型並非目的地,而是處於恆常的演變狀態。重點不是數位化本身;而是要為企業創造價值。只有執行長把數位轉型當做職責,並清楚怎麼做能實現變革,才能由上而下帶動整個組織的轉型引擎。本文作者與超過一百家大型公司合作推動數位轉型,發現導向成功的方程式是存在的,只要執行長專注在五個關鍵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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