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轉型並非目的地,而是處於恆常的演變狀態。重點不是數位化本身;而是要為企業創造價值。只有執行長把數位轉型當做職責,並清楚怎麼做能實現變革,才能由上而下帶動整個組織的轉型引擎。本文作者與超過一百家大型公司合作推動數位轉型,發現導向成功的方程式是存在的,只要執行長專注在五個關鍵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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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企業董事認為,他們沒有必要與投資人積極互動,但投資人是協助公司長遠發展的資源,往往針對公司,甚至對於競爭對手,都有新鮮的看法。然而,社會多元化發展,投資人組成也十分複雜。如何才能從諸多投資人的意見、看法,甚至是併購意圖中,找出最佳互動模式,獲得成功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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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期中段,成功執行長通常致力於五件事:提高公司企圖心、處理各自為政和流程殘破的情況、使人才重振活力、建立機制以了解不同意見和構想、進行著眼長期的事。此外,執行長應把任期視為一系列的章節,而不是一整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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