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聰明的公司,一旦進入一些未知的領域——與其他組織成立聯盟、打入新的市場、推出新產品、引進新技術等——也有可能遭遇巨大的損失。我們對這種故事一點都不感到陌生。一九九二年,迪士尼(Walt Disney Company)打入歐洲市場,投下鉅資建立了主題公園。到了一九九四年,該公司累積的虧損金額已超過十億美元之譜。聯邦快遞自行開發的一種叫作「快速郵件」(Zapmail)的傳真機產品,害得該公司花了六億美元,最後管理當局仍然宣告停產。寶麗來公司(Polaroid)研發立即顯像電影,也損失了兩億美元。
台灣如果要發展本土的「倫巴底設計聚落」,產業界領導人的思惟必須要有更開創、更前瞻的視野,否則,很可能就會困在身邊的柴米油鹽之中,無法前進。
義大利北部一群走在時代尖端的製造商,用獨特的方式詮釋燈具和水壺等日常家居用品。 隨著消費者從大惑不解到欣然接受,產品愈來愈暢銷,並帶動公司業績的高成長。 但最特別的是,創新背後的主角,不是藝術家,而是企業家。
每個人都討厭失敗,失敗令人難堪,而且有失尊嚴。
但延伸到企業層面,失敗卻不全然是負面的,不僅有價值,甚至還是「創新」不可分割的一環。
但是要如何鼓勵正確的犯錯?
行銷「傳教士」希奧多.李維特於今年過世,享年81歲。在他數十年的著述過程中,不斷敦促企業高階主管把顧客放到一切作為的中心,把行銷當做策略的核心。 以下特別摘錄他發表在《哈佛商業評論》英文版的六篇文章,反映他畢生窮究的一些真知灼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