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不一定就會讓人厭煩,只要用對方法,你可以讓無所不在的廣告為消費者接受,甚至受到歡迎。因此,本文列出「公共、社會、部落、心理」等四大經驗範疇,強調只要適當置入各個「對」的範疇中,就會達到應有的成效。
現在,行動裝置很流行,但行動廣告不太有效,為什麼?因為對手機使用者來說,這些廣告只是干擾,沒有任何訊息溝通的功能。因此,真正聰明的業者,應該要改用app這種消費者認為有價值的新媒介,才能真正達到行銷的效果。
消費者接觸到的資訊太多,很難讀完,也不易理解。但技術和資訊揭露規則改變後,他們可以做出更好的決定。因此,在「選擇引擎」崛起的新消費時代裡,以合理價格供應高價值產品的公司,會大有商機。準備好要迎接它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