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這件事有些地方看似容易,以致於我們都自認為可以表現得比別人好。
企業界公認的一流經理人,到了非營利組織當董事,表現真的常如一般所說的那麼差強人意嗎?他們在點頭接任前,是否曾掂掂自己的份量,看看自己分析力強不強,扛不扛得了這個擔子?如果大多數人皆做如是想,原因究竟何在?又該如何改善?
變革管理不會有理應的順遂。一份具有說服力的統計數字指出,實施激進公司改造計畫的財星雜誌一千大公司,成功率遠低於50%;甚至有人說只有20%。以下這齣劇本大家都耳熟能詳:公司領導人大談全面品質管理、瘦身或顧客價值。決心堅定的經理人跟進,推出一套套流程改善計畫,包括顧客服務、製造、供應鍊管理皆在改善之列;此外,為了配合新的流程,也會有建立新組織結構的計畫。最高經營層想從部屬身上尋找熱忱、接納與承諾。可是所發現的卻是另一回事:溝通中斷,所執行計畫沒有達到目標,結果不如預期。由於這種情形太常發生,以致我們不得不問為什麼,並且不能不探究該如何避免這些失敗。
變革是企業永續經營必經之路,卻也是失敗率極高、困難重重的工作。許多領導人因而視為畏途,錯失了組織再造的契機。如果企業領導人成功地推動轉型,是因為他們做對了八件事,而且是按照正確的順序來進行。
你的員工對公司不忠,有些人甚至幸災樂禍。你的明星球員不斷要求特殊待遇。你公司的股東愈來愈不耐煩,希望短期內看到有漂亮的業績。媒體用放大鏡監視你,總是質疑你的每一步行動。
從前,迪士尼公司以一隻奇特有趣的小老鼠,一些專供兒童觀賞的動畫片—包括「幻想曲」(Fantasia)、美麗的古老影片「白雪公主與七個小矮人」(Snow White and the Seven Dwarfs),以及兩個好玩,但已經老舊的主題公園馳名。換言之,這個偉大的美國公司正逐漸褪色中。
一家公司最主要的責任,應該是對它的股東、還是對它的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負責?公司董事會的適當角色為何?誰應該擔任董事?公司經理們應該在什麼事情上對什麼人負責?
對於公司治理的討論,長久以來都將焦點集中在權力上;公司治理的目標一直是為了要控制那些不聽話的經理人。而最近開始的改革行動,包括:對管理人員執行更多的正式稽核,將執行長與董事長職位分離,指定一位領導的外部董事(lead outside directors),以及讓公司董事成員對外部股東負更多的責任。